药材交流大会委员会

1950年复会后,由辉县人民政府领导和各地与会首席代表,组成百泉药材大会委员会。1980年复会后,仍称大会委员会,主任由市(县)长兼任,副主任为国家、省、地(市)医药部门负责人及市(县)有关领导。大会委员会设秘书处、交易股、治安股、招待股。1987年成立百泉药材工作委员会,为常设机构,由副市(县)长兼任主任,负责药材大会筹备和会后调剂全国医药余缺工作。1994年,撤销百泉药材交流大会工作委员会,成立百泉药材贸易总公司。2000年,成立辉县市药材贸易管理委员会,负责管理百泉药会。

1949年后,辉县政府对百泉药会十分重视,为保证大会顺利进行,继承大会的地方性历史传统,成立了以辉县领导成员为主任委员、由上级主管部门与省、市领导为副主任委员、与会客商首席代表为委员的百泉药材交流大会委员会。委员会委员均由与会各地代表讨论通过。自1950年到1998年,历届委员人选屡有更替,基本格局始终未变。1967年改称领导小组。

1986年之前,由辉县工商管理部门主持日常工作。每到春节前后,由工商局会同医药及有关部门组成大会筹备处,准备会期有关事项,如寄发请柬、组织人力、物力,安排交易场所及来宾食宿事宜。

1987年,成立辉县市药材管理委员会,驻百泉药都,主管百泉药会日常工作。大会期间,委员会下设秘书处、交易股、接待股、治安股,处理各种具体事务。

1989年,由百泉药材交流大会工作委员会负责管理,改设1室3处1组,即办公室、接待处、交易处、保卫处和端正会风领导小组,负责大会服务,处理大会各项事宜。主任李集日(兼),副主任杜兴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