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地药材原产地域保护

道地药材约源于唐朝。《旧唐书•地理志》载:唐行政区划开始设道,全国初设为十个道,河南道道治浚仪县(开封)。开元年间全国增为十五个道。唐高宗显庆四年(659年),编写《新修本草》时,要求各道上报地产的优质中药材,即某道地产药材,逐渐形成“道地药材”。“道地药材”的称谓最早出现于文献中当为元代汤显祖的《牡丹亭•药》,其中有一句“好道地药材”的唱词。后人习惯上将那些具有明显地域性,生长环境适宜,品种优良,栽培 (养殖)加工合理,质量优于其他产地的中药材称为道地药材,其产地称为道地产区。南北朝开始,禹境开始出现宫廷太医及众多的中医药人才,形成中医药的人文优势,加之山地、丘陵、平原各类地貌齐全,适宜多种中药材生长,成为禹白芷、禹南星、禹白附、禹密二花、白术、菊花、山药、地黄等十余种道地药材产区。

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是一项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,是国家名优特产品质量与信誉保证制度,产品一旦取得原产地域保护,世界各国(指WTO缔约国)都要对其进行保护,即成为商品进入国际流通领域的经济国籍或护照,可以打破国际贸易间的技术壁垒,减少国际间贸易摩擦,并享受出口零关税待遇。还可树立商品产地形象,提高产地知名度,成为政府采购的首选产品。道地药材一旦取得原产地域保护,标志着药材被公认为全球最优质的产品,可提高道地药材的知名度。2004年,禹州市对禹白芷、禹南星、禹白附、禹密二花四个道地药材提出了原产地域保护申请,2005年,经国家原产地域保护办公室评审,通过了禹白芷、禹白附的原产地域保护,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6号予以公布。